將股權無償贈與給贍養人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地稅發【2011】139號)第十五條規定,以下情形的股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 股權所有人將股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 股權所以人將股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 股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股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夫妻雙方因離婚辦理共同共有財產的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自然人股東與受讓人簽訂無償轉讓股權協議,不屬于前述規定范圍的,不享受不征稅待遇。
本辦法從2011年11月1日起執行。